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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观题 某大型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业主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实施招标.招标代理公司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了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公布,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以后,共有12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业主认为报名参加投标的人数太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 开票后发现: 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万元,为最低投标价,经评审后推荐其为中标相等人; 2、B投标人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 3、C投标人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 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宝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F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帮F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 经过标书评审,A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A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希望A投标人能再压缩工期、降低费用.经谈判后双方达成一致:不压缩工期,降价3%. 问题: 1、该项目施工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合同价格应是多少? 2、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3、分析A、B、C、D、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4、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 多选题 隔膜计量泵按隔膜缸头的形式不同可分为( )。
- 案例分析题某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分为两个包件(包件1为土建工程,包件2为生态净化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同时进行全程电子化招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有以下情况发生:包件1:招标人希望中标人甲在原中标价基础上再优惠三个百分点,即由其中标价5250万元调整为5092.5万元,以便达到节省投资的目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甲进行了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合同签订时,招标人给出了两种合法方法处理。<br />第1种:书面合同中填写的合同价格仍为5250万元,由中标人甲另行向招标人出具一个优惠承诺函,在合同结算时扣除。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在合同信息报送时不易被行政监督部门发现,缺点是优惠后的中标价无法进行合同备案,万一今后发生法律纠纷,无法在法庭上被采信。<br />第2种:书面合同中的合同价格直接填写为优惠后的5092.5万元,同时双方在进行合同信息报送时附加一个补充说明,详细阐明理由。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可以直接按照合同信息报送的有关内容进行认定,缺点是在进行合同信息报送环节,就可能被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问题,并有被处罚的可能。<br />权衡再三,招标人选定了第1种处理方法,双方同时协商一致,在合同信息报送后,再另行签订一份合同,将合同价格调整为5092.5万元。<br />包件2:招标人向中标人B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数的20%,招标人表示非常担心其价格低于成本。为保证合同履行,招标人提出中标人B需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金额基础上,增加中标价5%,按即中标价的15%提供履约担保,否则不与其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标人B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只愿意提供中标价10%额度的履约担保。为此,招标人以中标人B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直接与排名第二C的中标候选人签订了合同。<br />问题:<br />1.包件1中,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甲在原中标价基础上再优惠三个百分点的做法是否违法?如果中标人甲同意优惠,并按优惠价签订协议是否违法?如果上述行为违法,简述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br />2.包件2中,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B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是否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为什么?<br />3.为确保合同有效履行,招标人如果想预防过低投标价中标,防范合同履约风险,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好一个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
- 案例分析题中部某市为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拟对当前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工程任务以堤防加固为主,兼顾河道整治。该工程位于汉江某二级支流上,目前正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其建筑工程包括堤防加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br />已知:<br />(1)堤防工程4204.64万元,河道整治工程1055.89万元,导流工程150万元,施工交通工程132万元,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100万元,交通工程中对外公路工程86万元、运行管理维护道路工程120万元,供电设施工程89万元,施工供电工程54万元,施工房屋建筑工程92万元,其他施工临时工程30.3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1.8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58.31万元,独立费用764.7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工程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的5%,价差预备费不计。<br />(2)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百分率计算:<br />1)枢纽工程:<br />投资≤50000万元时,取1.0%~1.5%;<br />50000万元100000万元时,取0.5%~0.8%。<br />2)引水工程:取0.4%~0.6%。<br />3)河道工程:取0.4%。<br />(3)室外工程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不含室外工程本身)的15%~20%计算,本工程取下限。<br />(4)其他建筑工程投资按照主体建筑工程的3%计算。<br />(5)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静态投资890.9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145.8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167.02万元。<br />问题:<br />1.计算房屋建筑工程投资。<br />2.计算建筑工程投资。<br />3.计算工程部分静态投资。<br />4.计算静态总投资。<br />以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 案例分析题2018年10月8日某省A水利投资公司就一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B水利工程公司与其他三家水利总承包企业参加了投标,B水利工程公司中标。2018年11月16日,A水利投资公司向B水利工程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8000万元人民币,要求12月25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12月28日开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B水利工程公司按A水利投资公司的要求提出,为抓紧工期,应该先做好施工准备,后签工程合同。A水利投资公司同意了这个意见。之后,B水利工程公司进入了施工现场,平整了场地,将水上打桩桩架运入现场,并配合A水利投资公司在12月28日打了若干根桩,完成开工仪式。工程开工后,双方正式了签订承包合同,但此后不久便发生了合同争议。A水利投资公司要求B水利工程公司将土方工程分包给C公司,而B水利工程公司以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必须分包而拒绝。2019年3月1日,A水利投资公司明确函告B水利工程公司:将“另行落实施工队伍。”于是,B水利工程公司只得诉至工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庭上B水利工程公司指出,A水利投资公司既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就表明招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已经承诺,按《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是A水利投资公司的法定义务。因此,B水利工程公司要求A水利投资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560万元。A水利投资公司辩称:虽然已发了中标通知书,但这个文件并无合同效力,且双方尚未签订合同,不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A水利投资公司有权另行确定合同相对人。<br />问题:<br />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br />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br />3.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签订合同的日期是否有不妥,为什么?
- 案例分析题2017年,某供水公司投资一供水水源项目。为了避免售水的市场风险,供水公司在2017年2月15日与企业甲依照法定程序以价格0.35元/m3依法签订了供水合同。考虑到该供水工程建设难度较大,合同约定:若供水工程建成,则供水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给企业甲供水;若供水工程项目取消,则所签合同不发生任何效力。项目建设过程不涉及供水线路改造。2018年6月15日,供水水源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供水公司考虑到供水市场水资源紧缺现象,以及与甲企业签订的供水单价过低,于2018年5月31日以0.5元/m3的价格将水全部售于乙企业。签订合同时,企业乙并不知道供水公司已与企业甲签订了供水合同。<br />问题:<br />1.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供水公司与企业甲签订的合同属于哪种合同生效的情形?<br />2.供水公司供水工程完工后,企业甲要求供水,供水公司的解释是,在供水工程完工前,与企业甲所签供水合同并未生效,因此,供水公司不受此约束,将水以更高的价格售于企业乙是合情合理的,试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说明供水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br />3.若企业甲坚持要求供水的主张,可考虑哪种争议解决方式?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企业甲的诉讼?<br />4.若供水公司供水给企业甲,应向企业乙承担什么责任?
- 案例分析题西部某城市的某水库工程依据《水利水电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合同规定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施工窝工时,窝工费用按原人工费、机械台班费60%计算。在专用条款中明确6级以上大风、大雨(80mm/d)、大雪、地震等自然灾害按不可抗力因素处理。监理人在收到索赔报告之日起28天内予以确认,监理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索赔报告送达之日起28天后视为索赔已经被确认。<br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事件:<br />事件1:因发包人不能及时提供图纸,使工期延误20天,10人窝工;因施工机械故障,使工期延误10天,5人窝工;因发包人供电故障,使工期延误2天,20人窝工;因下大雨(90mm/d),工期延误3天,20人窝工。根据双方商定,人工费定额为32元/工日,机械台班费为2000元/台班。<br />事件2:该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模板”工作项目为一项3500m2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作。承包商在其中投标报价书中指明,计划用工2100小时,每小时工资30.0元。合同规定模板材料(木材)由业主供应,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供应木材不及时,影响了承包商支模工作效率,完成3500m2的支模工作实际用工2650个工时,加班工资实际按照50元/h支出,工期没有造成拖延。<br />事件3:承包商发现原来的基础工程支护方案过于简单,提出变更施工方案。新的施工方案造成基础工程造价的大幅度增加;施工过程中,由于发生洪涝灾害,工期发生拖延2个月。复工后,由于水灾影响,人工工资普遍上涨,建材价格涨幅也比较大;业主对灾后的市场形势错误估计,拖欠了承包商1个月的工程款。用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承包商暂停施工1个月;承包商复工后,由于建设项目都处于复工的状态,一度造成建筑材料和人工的短缺。承包商所需要的资源量不能得到保证,工期拖延20天;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受暴雨的影响,设备出现前所未有的故障,承包商被迫停工进行设备维修。因此,承包商就所发生的设计变更、材料和人工费涨价、洪涝灾害、拖欠工程款、设备检修造成的停工等一系列事件,向业主索赔工期和费用。<br />问题:<br />1.事件1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是多少?如果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28天内给予答复意见或确认,工期延长多少天?结算费用补偿为多少?<br />2.事件2中,承包商向发包人提出的施工索赔报告应包括哪些赔偿内容?试通过对该承包施工项目的计划成本、实际成本的分析计算,确定承包商应该得到多少赔偿款额?<br />3.事件3中,业主电话通知变更是否适当?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 案例分析题某新建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相关基础数据下:1.拟建项目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1000m2。其项目设计标准、规模与该企业2年前在另一城市修建的同类项目相同。已建同类项目的单位建筑工程费用为1600元/m2。<br />建筑工程的综合用工量为4.5工日/m2,综合工日单价为80元/1日,建筑工程费用中的材料费占比为50%,机械使用费占比为8%,考虑地区和交易时间差异,拟建项目的综合工日单价为100元/工日,材料费修正系数为1.1,机械使用费的修正系数为1.05,人材机以外的其他费用修正系数为1.08。<br />根据市场询价,该拟建项目设备投资估算为2000万元,设备安装工程费用为设备投资的15%。项目土地相关费用按20万元/亩计算,除土地外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15%,项目的基本预备费率为5%,不考虑价差预备费。<br />2.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建设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率为5%,直线法折旧。<br />3.项目运营期第1年投入自有资金200万元作为运营期的流动资金。<br />4.项目正常年份销售收入为156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税率为9%,项目正常年份经营成本为400万元。项目运营期第1年产量为设计产量的85%,运营期第2年及以后各年均达到设计产量,运营期第1年的销售收入、经营成本均为正常年份的85%。企业所得税率为25%。<br />问题:<br />1.列式计算拟建项目的建设投资。<br />2.若该项目的建设投资为5500万元,建设投资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贷款为3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7.2%(按月计息),约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前5年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分期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1年、第2年的总成本费用和净利润以及运营期第2年年末的项目累计盈余资金。不考虑企业公积金、公益金提取及投资者股利分配。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案例分析题某施工单位为了适应大面积土方开挖任务需要,拟引进一套现代化挖土设备。现有A、B两种设备可以选择,初始投资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挖土费用分别为10元/m3、8.5元/m3。折现率为10%。<br />问:<br />(1)当设备使用年限均为10年时,每年挖土量为多少时用A设备有利?<br />(2)当年挖方量为1.5万m3时,设备使用年限多长时选用A设备有利?(年限取整数)
- 案例分析题某项目有关建设资料如下:
1.项目计算期10年,其中建设期2年。项目第3年投产,第4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br />2.项目建设投资2800万元(含可抵扣进项税200万元,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第1年投入1000万元,第2年投资1800万元。投资方自有资金2500万元,根据筹资情况,建设期分两年各投入1000万元,余下的500万元在投产年初作为流动资金投入。<br />3.项目建设投资不足部分向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为6%,从第3年起,以年初的本息和为基准开始还贷,每年付清利息,并分5年等额还本。<br />4.该项目建设投资总额全部形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折旧,残值率为5%。<br />5.该项目计算期第3年的经营成本为1500万元(不含税),第4年至第10年的经营成本为1800万元(不含税)。项目设计生产能力50万件,销售价格(不含税)为54元/件。产品固定成本占年总成本的40%。<br />问题:<br />1.列式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编制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br />2.列式计算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计算期末固定资产余值。<br />3.编制运营期费用估算表。<br />4.以计算期第4年的数据为依据,列式计算年产量盈亏平衡点,并据此进行盈亏平衡分析。<br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案例分析题某建设项目的基础数据如下:(1)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建设投资3600万元(含可抵扣进项税300万元),预计全部形成固定资产。<br />(2)项目建设投资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贷款总额为2000万元,贷款年利率6%(按年计息),贷款合同约定运营期1年按照项目的最大偿还能力还款,运营期第2~6年将未偿还款项等额本息偿还,自有资金和贷款在建设期内均衡投入。<br />(3)项目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残值率5%,直线法折旧。<br />(4)流动资金250万元由项目自有资金在运营期第1年投入(流动资金不用于项目建设期贷款的偿还)。<br />(5)运营期间正常年份的销售收入为800万元(不含税),经营成本为280万元(含进项税20万元),产品增值税为9%,增值税附加税率为12%,所得税为25%。<br />(6)运营期第一年达到设计产能的80%,该年的销售收入、经营成本均为正常年份的80%,以后各年均达到设计产能。<br />(7)在建设期贷款偿还完成之前,不计提盈余公积金,不分配投资者股利。<br />问题:<br />1.列式计算项目建设期的贷款利息。<br />2.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1年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br />3.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2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并通过计算说明项目能否满足还款要求。<br />4.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运营期第1年的净现金流量是多少?<br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案例分析题某水利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设计采用某新型施工机械进行渠道开挖,需编制补充台时费定额用于本工程概算编制。根据调研,本新型施工机械出厂价为50万元(含增值税13%),生产厂家至工地分仓库的运杂费费率为5%,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0.7%,运输保险费费率为0.45%,以上费率中均不考虑可抵扣增值税。<br />该型机械设备残值率5%,总寿命台时为16000小时,发动机额定功率58kW,发动机油量消耗综合系数0.103。<br />根据现行《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同类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的数据为:折旧费32.74元,修理及替换设备费20.21元,安装拆卸费1.6元,人工2.7工时,柴油9.5kg。<br />根据已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对应的人工预算价格为:工长9.27元/工时,高级工8.57元/工时,中级工6.62元/工时,初级工4.64元/工时。柴油预算价格为8.3元/kg(含增值税13%)。<br />问题:<br />1.求该施工机械运杂费。<br />2.编制该施工机械一类费用。<br />3.不考虑材料补差,编制该施工机械二类费用。<br />4.计算该施工机械台时费。<br />以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涉及百分数的保留百分数小数点后两位)。
- 案例分析题西部的某市利用中央水利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投资,投资建设某河道整治项目,经过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工程总投资为7600万元,工程费用为5000万元,勘察、设计单位已经确定,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告已上报给行业主管部门等待批复,为争取早日开工,招标人自行委托了一家招标代理机构,由其全权代理负责施工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于2018年12月18日(周二)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水利部2009版)基础上进行编制,电子版同步供公众下载],其主要内容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是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3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本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2018年12月27日上午9:30,递交地点是该市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二楼202会议室,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但当有超过7家(不含7家)资格预审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时,招标人为减少施工开标后评标的工作量,将通过集体决策机制,自行选取通过资格预审的7家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进入后续的投标,并会将该7家潜在投标人名单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向公众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接下来发生的招投标流程如下:资格预审文件的公开发售期间,共有A、B、C、D、E、…、S共19家施工单位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在接收了19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招标人直接确定了5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共有15家通过了资格审查。于是,招标人在该15家中自行确定了A、B、C、D、E、F、G共7家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并由招标代理机构仅向该7家潜在投标人发售了招标文件,也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上公布了该7家潜在投标人名单。上述7家潜在投标人在之后的投标阶段,按规定均提交了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A在投标截止期之前2分钟,又以书面通知了招标人并撤回了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据此,对投标人A的投标保证金做出不予退还的处理。<br />后经评标,招标人最终确定C为中标人,并发出了中标通知书。<br />问题:<br />1.从合同订立过程和产生的效力来看,要约邀请、邀约和承诺的在本案例中具体是指哪些?要约邀请是否具有约束力的?<br />2.从本案例具体操作来看,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分别说明原因。
- 案例分析题2019年初,某省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堤防专项整治工程,合同估算价为7000万元。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某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了招标文件、标底和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招标人规定招标文件发售的首日为2019年1月2日(周三),1月6日为招标文件发售的末日。1月24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br />事件2:1月14 日招标人书面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原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新发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原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1月25日下午4时,并同时公布了标底,且规定在开标时将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和最低投标限价,在评标办法中还补充了一条否决条款:高于开标时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最低投标限价的投标,都将做否决投标处理。<br />事件3:本项目的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明确写明:施工企业资质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br />事件4:招标人于1月25日收到了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1月30日公示了中标候选人,2月1日公示期结束,2月2日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函件告知招标人,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突发心脏病,只能临时更换一名其他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招标人认为事态重大,启动了履约能力审查,招标人通过抽调了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对于更换的项目经理按照原招标文件里规定的资格、资历等方面要求,通过认真复核,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最终还是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br />问题:<br />1.请指出事件1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br />2.招标人能否规定最低投标限价,并以此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防止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低报价竞争,有什么可行的方式?事件2中是否还有其他不妥之处,如有请指出并说明理由。<br />3.事件3的招标公告中,是否存在不妥之处,如有请指出并说明理由。<br />4.请指出事件4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 案例分析题某国有企业利用自有资金,为提高其商品房的品质,对项目内的河道进行黑臭整治,经当地水利厅批准立项,项目投资8000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18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150万元,堤防等级为2级。该企业作为招标人,委托了一家新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该工程的监理招标代理工作。为了尽快发挥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建设单位要求招标代理机构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中标单位,共有A、B、C、D、E五家投标单位受邀并参加了投标,其中A是具有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丙级监理资质的单位,B是具有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单位,C是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的单位,D是同时具有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的单位,E是同时具有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丙级监理资质和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的单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了如下情形:1.C投标单位的监理机构人数多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人数,监理费报价为149.5万元。<br />2.D投标单位未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br />3.为保持评标意见的统一,招标人组建了7人的评标委员会,其中4人是招标人的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其他3人是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家。<br />4.经过评标,招标人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并把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字一并公布,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中标候选人公示”备注栏中显示,有一家潜在投标人因曾有过在近两年内利用虚假材料骗取中标行为的“不诚信行为”,现正处于被限制投标期间,因此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br />问题:<br />1.本项目的监理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是否合规?并请说明理由。<br />2.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有关要求的,试逐一判断受邀的五家投标人的监理资质与本项目是否符合,并指出不符合的理由。<br />3.逐个分析情形1和情形2中的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如有请指出并说明理由。<br />4.请指出情形3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br />5.情形4是否有不妥之处,如有请说明理由。
- 案例分析题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座过闸流量为80m3/s的泄洪闸,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进行施工,闸门和启闭机等主要设备由甲方另行招标。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一、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br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陆仟陆佰捌拾玖万元整(¥66890000.00元)。<br />·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开工前由承包人采用内部竞聘方式确定。<br />·工程质量: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br />二、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br />1.合同价款及其调整<br />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合同方式确定,除如下约定外,合同价款不得调整。<br />(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br />(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可作调整,调整方法为:由监理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测算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br />(3)当材料价格上涨不超过5%、机械使用费不超过10%时,不做调整。<br />2.合同价款的支付<br />(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实施后,预付款从工程后期进度款中扣回。<br />(2)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发包方按每次承包方应得工程款的90%支付。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br />(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50年)满后,质量保证金及其利息扣除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br />三、补充协议条款<br />在上述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后,甲乙双方又接着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摘要如下:<br />补1.泄洪闸顶部需建造一座反映当地风土人情的雕塑;<br />补2.闸顶人行交通桥的护栏由普通钢护栏改为不锈钢护栏;<br />补3.工程所用水泥均要采用当地某知名品牌的水泥。<br />问题:<br />1.按计价方式不同,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分为哪些类型?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是什么?<br />2.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进行的工程内容,承包商应如何处理?<br />3.在组织进场期间,发包人提供场地延误7天时间,故承包人以此为由,立即将人员、设备、设施等进场资源全部撤离现场,并向发包人发出通知:“由于你方提供场地延误已构成违约,我方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由于解除合同对我方造成的费用和利润损失,希望你方在合同规定时间给以支付。”<br />4.为了降低成本,乙方未经任何许可,将所承包工程基础处理、闸门混凝土浇筑等工程分包给当地的施工企业。监理人发现后,认为分包已成事实,并考虑到工期非常紧,要求该施工企业补报项目分包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承包人所选分包人具备承包能力,同意分包。你认为监理人的做法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 案例分析题某引水渠工程长5km,渠道断面为梯形开敞式,用浆砌石衬砌。采用单价合同发包给承包人A。合同条件依据《水利水电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1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土方开挖工程量为100万m3,单价为20元/m3。合同规定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的工程量增减变化超过20%时,属于变更。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br />事件1:项目法人采用专家建议并通过专题会议论证,拟采用现浇混凝土板衬砌方案。承包人通过其他渠道得到信息后,在未得到监理人指示的情况下对现浇混凝土板衬砌方案进行了一定的准备工作,并对原有工作(如石料采购、运输、工人招聘等)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但是,由于其他原因现浇混凝土板衬砌方案最终未予正式采用实施。承包人在分析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和工期延误基础上,向监理人提交了索赔报告。<br />事件2: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规定时间向监理人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人的批准。但是,由于6-9月四个月为当地雨季,降雨造成了必要的停工、工效降低等,导致实际施工进度比原施工进度计划缓慢。为保证工程按照合同工期完工,承包人增加了挖掘、运输设备和衬砌工人。由此,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了索赔报告。<br />事件3:渠线某段长500m为深槽明挖段。实际施工中发现,地下水位比招标资料提供的地下水位高3.10m(属于发包人提供资料不准),需要采取降水措施才能正常施工。<br />据此,承包人提出了降低地下水位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得到监理人的批准。同时,承包人提出了费用补偿要求,但未得到发包人的同意。发包人拒绝补偿的理由是:地下水位变化属于正常现象,属于承包人风险。在此情况下,承包人采取了暂停施工的做法。<br />事件4:在合同实施中,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签认的土方开挖工程量为130万m3,经合同双方协商,对超过合同规定百分比的工程量按照调整单价23元/m3结算。工程量的变化未发生39.6款规定的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调整引起的价格调整。<br />问题:<br />1.承包人是否可以就事件1和事件2项发包人提出索赔?<br />2.事件3中,承包人是否有权得到费用补偿?承包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br />3.事件4中,承包人是否有权延长工期?承包人有权得到土方开挖多少价款?